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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考试

                                               201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税法》试题及参考答案解析(专业阶段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24 小题,每小题 1分,共2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

1.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中,正确的是(   

A.国务院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

B.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警告和罚款

C.省税务机关可以设定税务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

D.地方人大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

【答案】B

【解析】选项A:国务院可以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税务行政处罚;选项C: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及其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是一种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不是对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选项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属于冷门记忆性考点,考生注意平时做题积累及考前突击。选项A:国务院可以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税务行政处罚。选项C: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及其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是一种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不是对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选项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

2.下列关于《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设定举证责任最终由纳税人承担

B. 《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的主要目的是追查全球企业避税情况

C. 《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仅适用于美国境内

D.根据《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被认定为“不合作账户持有人”将被扣缴40%的预提所得税

【答案】A

【解析】选项B:《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的主要目的是追查全球范围内美国富人的逃避缴纳税款行为;选项C:《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的适用范围远远超出美国辖区;选项D:根据《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被认定为“不合作账户持有人”将被扣缴30%的预提所得税。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近两年,世界各国愈发注重国际税收  CPA 税法考试也贴近实务开始将国际税收的相关知识点搬上考卷,这意味着考生也要重视对相关知识点的学习。选项B:《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的主要目的是追查全球范围内美国富人的逃避缴纳税款行为;选项C:《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的适用范围远远超出美国辖区;选项D:根据《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被认定为“不合作账户持有人”将被扣缴 30%的预提所得税。

3.企业生产销售的下列产品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

A.电动汽车

B.体育用鞭炮药引线

C.铅蓄电池

D.销售价格为9000 元的手表

【答案】C

【解析】选项A:电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选项B:体育用鞭炮药引线不是消费税征税范围;选项D: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万元(含)以上的手表为消费税征税范围内的高档手表。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对于选项AB                           是对消费税征税范围特殊规定的考查,二者都属于特别规定的不征收消费税的情形。教材中明确列示的不征收消费税的情形,都是考试的常考点,考生一定要准确记忆。对于选项C,是对政策变更掌握程度的考查,即 2015 1231 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 1 1 日起,对其按4%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对于选项D,是对消费税税目的准确界定,只有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超过 10000/只(含)的手表,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中的高档手表税目,反之则不是。

4.下列权利中,作为国家征税依据的是(   )。

A.管理权力

B.政治权力

C.财产权力

D.社会权力

【答案】B

【解析】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国家征税的依据。这是一道概念性的题目,需要在了解教材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解答,同时,与其相近的知识点为税收的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要注意辨析二者的不同。

5.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额中,应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是(   )。

A.消费税税额

B.房产税税额

C.关税税额

D.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答案】A

【解析】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城建税是一种税上税,即其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和  包括被税务机关处罚时补缴的“两税”。解决此类问题,还需要注意的是:因为罚款和滞纳金是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所以其不能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6. (根据2017年教材本题知识点已删除)纳税人可利用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税务筹划,在存货价格持续下跌的情况下,会使税负降低的计价方法是(   )。

A.先进先出法

B.后进后出法

C.计划成本法

D.个别计价法

【答案】A

【解析】在存货价格持续下跌的情况下,采用先进先出法税负会降低。

7.下列机构中,有权决定征收特别关税的货物、适用国别、税率,期限和征收办法的是     )。

A.财政部

B.海关总署

C.商务部

D.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答案】D

【解析】征收特别关税的货物、适用国别、税率、期限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海关总署负责实施。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特别关税。本题的考点相对比较冷门,考查学员对教材细节性内容的把握。特别关税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征收特别关税的货物、适用国别、税率、期限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海关总署负责实施。

8. (根据2017年教材本题知识点已删除)下列税务机关中,负责依法审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最高开票限额的是(   )。

A.省地税局

B.区县税务机关

C.省国税局

D.国家税务总局

【答案】B

【解析】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区县税务机关依法审批。

9.下列关于车船税单位确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摩托车按“排气量”作为计税单位

B.游艇按“净吨位每吨”作为计税单位

C.商用货车按“每辆”作为计税单位

D.专用作业车按“整备质量每吨”作为计税单位

【答案】D

【解析】选项A:摩托车按每辆作为计税单位;选项B:游艇按艇身长度每米为计税单位; 选项C:商用货车按整备质量每吨为计税单位。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车船税的计税单位。对于此类知识点,考生要注意总结规律,以便快速准确地记忆:载客的乘用车、客车、摩托车均以“每辆”为计税单位,载货的货车(含客货两用车)及其他车辆以“整备质量每吨”为计税单位,载客的、载货的机动船舶均以“净吨位每吨”为计税单位,载人的游艇以“艇身长度每米”为计税单位。

10.下列房地产交易行为中,应当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是(   )。

A.县城居民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屋

B.非营利的慈善组织将合作建造的房屋转让

C.房地产公司出租高档住宅

D.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

【答案】B

【解析】土地增值税的计税关键是产权的转移 B发生了房屋、土地权属的转移  CD没有因此B要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选项A:个人互换自有住房,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免征土地增值税。(该选项不太严谨)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及税收优惠,属于常考点,是考生应对考试必须要掌握的内容。土地增值税的计税关键为产权是否转移及是否对应税收优惠选项B发生了房屋、土地权属的转移,选项CD没有,因此选项B属于征税范围且要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选项A发生了产权转移,但其对应了税收优惠:个人互换自有住房,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免征土地增值税,故无需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该选项不太严谨)

11.某内地个人投资者于 2015 6 月通过沪港通投资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股票,取得股票转让差价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下列有关对该投资者股票投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股票转让差价所得按照 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B.股息红利所得由股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C.股票转让差价所得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D.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案】C

【解析】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4 11 17 日起至2017 11 16 日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税规则,此类知识点既容易像本题这样考查概念性选择题,也可能考查计算题,所以考生要理解并会应用。选项AC:自2014 11 17 日起至2017 11 16 日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BD: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取得的股息红利  H 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  H 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12.某市一高尔夫球具生产企业 2016 1 日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球杆,价税合计为 140.4万元,合同约定客户于日、11日各支付50%价款  9 日按照约定收到50%的价款,但并未给客户开具发票。已知高尔夫球具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月就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

A.6 万元

B.12 万元

C.0

D.14.04 万元

【答案】A

【解析】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应纳消费税=140.4/ 1+17%)×50%×10%=6 (万元)。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税额的计算。很多实体税种都愿意结合着税收优惠或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考查应纳税额的计算,本题就属于这种情形。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在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按照应收取的款项计算缴纳消费税,未开发票对纳税义务的发生没有影响。应纳消费税=140.4/ 1+17%)×50%×10%=6 (万元)。

13.某作家的一部长篇小说从 2016 5  1 日起在某报纸副刊上连载,每日刊出一期,至31 日结束,共刊出31期,每期稿酬 500元,2016 2  10 日,该作家取得预付稿酬3000元,开始连载后报社每周支付一次稿酬。至 5 31 日已结束全部稿酬。下列关于报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以每周支付稿酬作为一次稿酬据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B.应以每月实际支付的稿酬作为一次稿酬据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C.应以预付稿酬作为一次稿酬据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D.应以实际支付的全部稿酬作为一次稿酬据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案】D

【解析】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可分为: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稿酬所得“次”的确定,属于常考点,既容易出概念性选择题,也容易出计算题,所以考生要理解并会应用。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可分为: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14.纳税人的下列财产或财产权利,不得作为纳税质押品的是(   )。

A.汽车

B.活期存款单

C.房屋

D.定期存款单

【答案】C

【解析】纳税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不包括不动产质押。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纳税质押。对于此类知识点,先从宏观的角度掌握,即纳税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不包括不动产质押(选项C);再从细节的角度掌握动产质押(选项A)和权利质押(选项BD)所包含的内容。

15.甲企业2016 1月因无力偿还乙企业已到期的债务3000 万元,经双方协商甲企业同意以自有房产偿还债务,该房产的原值5000 万元,净值2000 万元,评估现值9000 万元。乙企业支付了差价款6000 万元,双方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则乙企业计缴契税的计税依据是     )。

A.5000 万元

B.6000 万元

C.2000 万元

D.9000 万元

【答案】D

【解析】以房产抵债的,视同房屋买卖,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契税的计税依据,属于常考点,既可以像本题这样直接考核计税依据的判定,也可以进一步考核税额的计算,所以考生应重视。以房产抵债的,视同房屋买卖,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而非净值)缴纳契税。根据营改增的相关规定,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16.下列关于消费税税收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消费税收入分别入中央库和地方库

B.委托个体工商户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的消费税由受托方代收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C.消费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D.消费税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在同一地级市但不同县的,由市级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汇总缴纳消费税

【答案】C

【解析】选项A:消费税收入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选项B:委托个体户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委托方收回后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选项D:消费税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对于选项AC,考查的是记忆性内容,可以结合在一起掌握,消费税是由国税局征收(进口的由海关代征)并纳入中央库(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的税金。对于选项B,考查的是细节性内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他个人就是自然人,即现实中的你、我、他),因为个人的会计核算一般不健全,所以无须代收代缴消费税,而是由委托方将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果受托方是非个人,则由受托方代收消费税并在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缴。对于选项D,考查的是细节性内容,消费税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17.某油田开采企业 2016 3 月销售天然气90 万立方米,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 1350000元,另向购买方收取手续费 1695元,延期付款利息 2260元,假设天然气的资源税税率为10%,该企业2016 3 月销售天然气应缴纳的资源税为(   )。

A.135150 

B.135338.03 

C.135000 

D.135350 

【答案】D

【解析】应纳资源税=[1350000+ 1695+22601+13%]×10%=135350 (元)。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天然气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在计算任何税种应纳税额时,确定好计税依据就已经成功大半。天然气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本题中的手续费和延期付款利息均为价外费用;同时,考生还要注意的是:价外费用为含增值税的金额(天然气的适用税率为 13%,销售天然气收取的价外费用按照13%的低税率进行价税分离),要价税分离后计入销售额计算应纳资源税=[1350000+ 1695+22601+13%]×10%=135350 (元)。

18.某企业 2016 3 月进口载货汽车 1  4 月在国内市场购置载货汽车2辆,支付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75万元(不含增值税),另外支付车辆购置税7.5万元,车辆牌照费0.1 万元、代办保险费万元  5 月受赠小汽车 1辆,上述车辆全部为企业自用,下列关于该企业计缴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国内购置载货汽车的计税依据为84.5 万元

B.进口载货汽车的计税依据为关税完税价格加关税

C.国内购置载货汽车的计税依据为77万元

D.受赠小汽车的计税依据为同类小汽车的市场价格加增值税

【答案】B

【解析】进口车辆的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由于进口的是载货汽车,不是消费税应税范围,所以消费税是0,那么进口载货汽车的计税依据为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对于此类知识点,首先,考生要确定该计税依据肯定不含增值税(选项错误)。其次,要分不同情况进行辨析掌握:对于国内购进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为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代收代付的保险费(以保险公司的名义开发票)、车辆购置税和车辆牌照费,因此本题国内购置汽车的计税依据为 75万元(选项AC 错误);进口应税车辆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可以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结合掌握,均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由于进口的是载货汽车,不是消费税应税范围,所以消费税是(选项正确);受赠、获奖等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为核定价格。

19.某企业转让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取得转让收入 68 万元,但不能提供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该企业就限售股转让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   )。

A.13.6 万元

B.14.45 万元

C.12.75 万元

D.15.3 万元

【答案】B

【解析】应纳的企业所得税=68×(1-15%)×25%=14.45 (万元)。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限售股转让所得的企业所得税计算。企业转让限售股,会涉及两种计税情况:一种是企业能够提供原值及合理税费凭证,则转让所得为转让收入减除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另一种是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 15%,核定为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本题应纳的企业所得税=68×(1-15%)×25%=14.45 (万元)。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对于有关联的知识点一定要全面掌握。

20.企业在境内发生的处置资产的下列情形中,应视同销售确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是     )。

A.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B.将资产用于加工另一种产品

C.将资产结构或性能改变

D.将资产在总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答案】A

【解析】企业将资产进行外部处置要视同销售处理:(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判定企业处置资产的行为是否视同销售,关键看资产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转移了就视同销售(选项A),否则不视同销售(选项BCD)。考生还需要注意的是:将资产在境内分支机构之间转移,未发生所有权转移,无需视同销售,但将境内资产移送至境外分支机构,为了避免我国的税款流失,要视同销售处理。

21.企业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应当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是(   )。

A.改变生产经营方式

B.改变行政隶属关系

C.减少注册资本

D.住所迁移涉及主管税务机关的变动

【答案】D

【解析】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纳税人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企业由于改组、分立、合并等原因而被撤销;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纳税人住所、经营地址迁移而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以及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注销税务登记管理。自 2016 10 1 日起  “五证合一”政策在我国全面实施,说明税务登记管理的内容正处于过渡时期。但CPA 税法考试一般根据教材内容出题,故考生按照教材列示内容掌握相应知识点即可。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纳税人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企业由于改组、分立、合并等原因而被撤销;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纳税人住所、经营地址迁移而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以及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

22.某工厂企业 2016 2 月自建的厂房竣工并投入使用,该厂房的原值是8000 万元,其中用于储存物资的独立地下室为800 万元,假设房产原值的减除比例为30%,地下室应税原值为房产原值的 60%。该企业2016应缴纳房产税(   )。

A.56 万元

B.59.14 万元

C.53.76 万元

D.61.60 万元

【答案】C

【解析】应缴纳的房产税8000-800)×(1-30%)×1.2%×10/12+800×60%×(1-30%)×1.2%×10/12=53.76 (万元)。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做此类题目时,首先要确定房屋的性质,不同性质的房屋涉及的计税办法不同:(1)地上建筑物及地下地上相连建筑物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1.2%;(2)单独的地下建筑物,以房屋原价的一定比例作为应税房产原值,进而照章计算应纳房产税;(3)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注意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结合,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故本题应纳房产税8000-800)×(1-30%)×1.2%×10/12+800×60%×(1-30%)×1.2%×10/12=53.76 (万元)。

23.下列税法要素中,能够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是(   )。

A.纳税地点

B.纳税环节

C.征税对象

D.纳税义务人

【答案】C

【解析】征税对象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税法要素中的征税对象。税法要素的相关内容属于考试的常考点,考生应重视。征税对象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与其相近的知识点是: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标志。

24.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 17%,退税率为13%2015 6 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 万元,税额85万元。月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150万元,出口货物取得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 万元,上月增值税留抵税额 10万元,该企业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为     )。

A.8 万元

B.20 万元

C.6 万元

D.26 万元

【答案】A

【解析】“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FOB 价×(征税率-退税率)=200×(17%-13%=8 (万元)。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税计算。出口退(免)税的内容属于教材的难点而非重点,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可以根据自身复习情况选择性放弃。同时考生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掌握常用的几个公式并学会套用,也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FOB -免税原材料价格,本题为0)×(征税率-退税率)=200×(17%-13%=8 (万元)。公式中的免税原材料价格由两部分构成:当期出口货物耗用的境内购进的免税原材料价格和进料加工复出口原料金额。

 

二、多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14小题,每小题 1.5分,共21分。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每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

1. (根据2017年教材本题知识点已删除)下列业务中,属于税务代理人业务代理范围的有     )。

A.审查增值税纳税情况

B.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手续

C.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D.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案】ACD

【解析】税务代理人可以代理的业务范围有:(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3)建账建制,办理账务;(4)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5)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6)制作涉税文书;(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务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8)税务行政复议手续;(9)审查纳税情况;(10)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11)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2.甲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了成本分摊协议,共同开发无形资产,并约定退出补偿时协议成果转让给关联方,该成本分摊协议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下列关于甲企业成本分摊的税务处理中,正确的有(            )。

A.协议停止时,应与关联方对已有协议成果作出合理分配

B.按照协议分摊的成本,应在协议规定的各年度税前扣除

C.退出协议时,该无形资产应按资产处置的税务规定处理

D.涉及补偿调整的,应调整成本发生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ABC

【解析】选项涉及补偿调整的,应在补偿调整的年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特别纳税调整,属于记忆性考点,考生注意平时做题积累及考前突击。选项A,已经执行并形成一定资产的成本分摊协议,参与方发生变更或协议终止执行,应根据独立交易原则做如下处理:协议终止时,各参与方对已有协议成果作出合理分配。选项BCD,对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成本分摊协议,有关税务处理如下:(1)企业按照协议分摊的成本,应在协议规定的各年度税前扣除;(2)涉及补偿调整的,应在补偿调整的年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3)涉及无形资产的成本分摊协议,加入支付、退出补偿或终止协议时,对协议成果分配的,应按资产购置或处置的有关规定处理。

3. (根据2017年教材本题知识点发生变更)甲企业从境外进口一批化妆品,下列关于该业务征缴消费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应分别入中央库和地方库

B.甲企业应当自海关填发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 日内缴纳税款

C.甲企业应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D.甲企业使用该进口已税化妆品生产化妆品准许扣除进口环节已缴纳的消费税

【答案】BCD

【解析】选项A: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全部入中央库。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进口消费税相关内容。本题的考点比较杂 4 个选项考查了个知识点。对于选项A,属于税收收入划分相关的记忆性考点,无论是境内国税机关征收的消费税还是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都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要入中央库。对于选项BC,属于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是考试的常考点,需要学员准确掌握。对于选项D,今年教材发生了变化  “化妆品”税目改为了“高档化妆品”,进口属于外购的一种形式,所以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用于连续生产高档化妆品,准予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外购环节已纳的消费税。

4.税收立法程序是税收立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法定步骤,目前我国税收立法程序经过的主要阶段有(         )。

A.审议阶段

B.通过阶段

C.提议阶段

D.公布阶段

【答案】ABCD

【解析】目前我国税收立法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提议阶段;(2)审议阶段;(3)通过和公布阶段。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税收立法程序的主要阶段,属于记忆性考点,考生注意平时做题积累及考前突击。目前我国税收立法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提议阶段;(2)审议阶段;(3)通过和公布阶段。

5.下列措施中,属于《海关法》赋予海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有(    )。

A.补征税额

B.强制扣缴

C.变价抵缴

D.征收关税滞纳金

【答案】BCD

【解析】《海关法》赋予海关对滞纳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强制执行的权利,强制措施主要有两类:(1)征收关税滞纳金;(2)强制征收。如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关税的强制执行,属于记忆性考点,且今年教材在这里发生了些微调整,考生要重视。《海关法》赋予海关对滞纳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强制执行的权利强制措施主要有两类:(1)征收关税滞纳金;(2)强制征收。如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6.下列申请行政复议的表述中,符合税务行政复议管辖规定的有(    )。

A.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C.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D.对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对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省地方税务局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税务行政复议管辖,属于常考点,遵循的一般规律是:国税局实行上一级单线管理,地税局实行上一级税务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双线管理。同时,这里的特殊规定较多,考生应结合练习题进行准确掌握。对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省地方税务局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双线管理,选项错误)。

7.企业生产或开采的下列资源产品中,应当征收资源税的有(     )。

A.地面抽采的煤层气

B.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天然气

C.人造石油

D.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

【答案】BD

【解析】选项A:从2007 1 1 日起,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选项B: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天然气资源税减征 30%;选项C:人造石油不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不缴纳资源税;选项D: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及税收优惠,属于常考点,尤其容易结合这二者考查税额计算的题目。对于选项A,从2007 1 1 日起,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对于选项B,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天然气资源税减征30%,但前提是单独核算;对于选项C,人造石油不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不缴纳资源税;对于选项D,对依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通过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中,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

A.用微生物制成的生物制品

B.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C.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

D.县级以下小型火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答案】ABC

【解析】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的情形辨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县级及县级以下(注意级别)小型水力发电(注意类型)单位生产的电力;(2)自己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注意用途);(3)以自己采掘的(注意来源)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注意终端产品的范围);(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5)自来水;(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7)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9.企业实施合并重组,适用企业所得税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时,下列处理正确的有(    )。

A.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B.合并企业应按账面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负债的计税基础

C.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D.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企业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办法。一般性税务处理办法和特殊性税务处理办法,考生应对比掌握。对于本题,一般性税务处理的前提下,企业合并当事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1)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2)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3)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10.甲企业2016 5 月以自有房产对乙企业进行投资并取得了相应的股权,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经有关部门评估,该房产的现值为 24000 万元,当月丙企业以股权方式购买该房产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支付的股份价值为 30000 万元,下列各企业计缴契税的处理中,正确的有(        )。

A.甲企业以房产投资的行为不缴纳契税

B.丙企业按30000 万元作为计税依据计缴契税

C.乙企业向丙企业出售房屋不缴纳契税

D.乙企业从甲企业取得房屋按房产现值24000 万元作为计税依据计缴契税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C:契税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甲企业以房产投资、乙企业向丙企业出售房屋,二者都属于转让方,不缴纳契税;选项B: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本题为30000 万元)为计税依据,由承受方丙企业缴纳契税;选项D:以房产作投资、入股,视同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本题为 24000 万元)为计税依据,由承受方乙企业缴纳契税。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契税纳税人与计税依据,属于常考点,既可以像本题这样直接考核计税依据的判定,也可以进一步考核税额的计算,所以考生应重视。对于选项AC契税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甲企业以房产投资、乙企业向丙企业出售房屋,二者都属于转让方,不缴纳契税;对于选项B,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本题为30000 万元)为计税依据,由承受方丙企业缴纳契税;对于选项D,以房产作投资、入股,视同房屋买卖,以现值(本题为24000万元)为计税依据,由承受方乙企业缴纳契税。根据营改增的相关规定,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11.下列方法中,属于税务检查方法的有(                     )。

A.抽查法

B.外调法

C.全查法

D.现场检查法

【答案】ABCD

【解析】上述四个选项均符合规定。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税务检查方法,属于冷门记忆性考点,考生注意平时做题积累及考前突击。税务检查的方法包括:全查法;抽查法;顺查法;逆查法;现场检查法;调账检查法;比较分析法;控制计算法;审阅法;核对法;观察法;外调法;盘存法;交叉稽核法。

12.下列关于缴纳消费税适用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换取生产资料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以纳税人同类消费品平均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B.作为福利发放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以纳税人同类消费品最高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当首先以受托人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D.投资入股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

【答案】CD

【解析】选项AD: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选项B: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的,应当纳税,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纳税;选项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对于选项AD,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这属于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是考试的常考点,考生要准确理解并会应用;同时,其伴随的一个考点是:增值税发生同样的行为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平均销售价格,考生要对比掌握。对于选项B,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的,应当纳税,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对于选项C,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受托方同类价格的,才需要按照组价计税,考生要注意两个价格适用的先后顺序。

13.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实行分类征收制模式便于征收管理,但不利于平衡纳税人税负

B.实行综合征收制模式征收管理相对复杂,但有利于平衡纳税人税负

C.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制模式

D.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方向是由分类征收制向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模式转变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B: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有三种: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与混合征收制。分类征收制,就是将纳税人不同来源、性质的所得项目,分别规定不同的税率征税;综合征收制,是对纳税人全年的各项所得加以汇总,就其总额进行征税;混合征收制,是对纳税人不同来源、性质的所得先分别按照不同的税率征税,然后将全年的各项所得进行汇总征税。三种不同的征收模式各有其优缺点。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个人所得税税制。这个考点教材未收录全面但考试却出现了,这充分展现了教材前言结尾的内容:教材作为考试复习备考之用,不作为注会考试指定用书。不过,每年超出教材范围的题目大多 12分,考生不必过于紧张,学好教材内容,通过考试不是问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有三种: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与混合征收制。分类征收制,就是将纳税人不同来源、性质的所得项目,分别规定不同的税率征税;综合征收制,是对纳税人全年的各项所得加以汇总,就其总额进行征税;混合征收制,是对纳税人不同来源、性质的所得先分别按照不同的税率征税,然后将全年的各项所得进行汇总征税。三种不同的征收模式各有其优缺点。就第一种征收模式而言,其优点是对纳税人全部所得区分性质进行区别征税,能够体现国家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政策;缺点是对纳税人整体所得把握得不一定全面,容易导致实际税负的不公平;就第二种方式而言,可以对纳税人的全部所得征税,从收入的角度体现税收公平的原则,但它不利于针对不同收入进行调节,不利于体现国家的有关社会、经济政策;就第三种方式而言,集中了前面两种的优点,既可实现税收的政策性调节功能,也可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

14.电网公司甲在2016月与发电厂乙签订了购销电合同 1份,与保险公司丙签订了保险合同 1份,直接与用户签订了供电合同若干份,另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丁签订了 1份购房合同,下列关于甲公司计缴印花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与用户签订的供电合同按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

B.与乙签订的购销电合同按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

C.与丙签订的保险合同按保险合同缴纳印花税

D.与丁签订的购房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答案】BCD

【解析】电网和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缴纳印花税。

【真题新解】本题的考核点是印花税税目。对于这类问题,考生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清只有需要到相关部门登记过户的销售业务签订的合同,才属于“产权转移书据”(选项D),否则属于“购销合同”(选项B)。同时还要注意对印花税税目特殊规定的掌握,分清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照“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但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缴纳印花税。对于选项C,要注意只有财产保险合同才需要缴纳印花税,如果是人身保险合同,则不需要。

 

三、计算问答题 (本题型共小题24分。其中一道小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 29分。涉及计算的,要求列出计算步骤。)

1.我国居民企业甲在境外进行了投资,相关投资架构及持股比例如下图:

2015年经营及分配状况如下:

1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2%,丙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800 万元,丙企业将部分税后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2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乙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该应纳税所得总额已包含投资收益还原计算的间接税款)1000万元。其中来自丙企业的投资收益 100万元,按照 12%的税率缴纳国预提所得税12万元,乙企业在国享受税收抵免后实际缴纳税款 180万元,乙企业将全部税后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3)居民企业甲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其来自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 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简述居民企业可适用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税额范围。

2)判断企业丙分回企业甲的投资收益能否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并说明理由。

3)判断企业乙分回企业甲的投资收益能否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并说明理由。

4)计算企业乙所纳税额属于由企业甲负担的税额。

5)计算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抵免限额。

6)计算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实际抵免额。

【答案及解析】

1)居民企业可以就其取得的境外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 进行抵免。

2)这里不适用间接抵免的优惠政策

理由:本题企业甲直接持有企业乙20%以上的股份,企业乙直接持有企业丙20%以上的股份,但企业甲间接持有企业丙股份为15%,不足20%,不能适用间接抵免的优惠政策。

3)这里适用间接抵免的优惠政策

理由:

本题境内企业甲直接持有企业乙的股份超过20%,可以适用间接抵免的优惠政策。

4)企业乙的税后利润=1000-180-12=808 (万元)

应由企业甲负担的税款180+12)×808×50%/808=96 (万元)

5)企业甲取得的境外所得总额=808×50%+96=500 (万元)

企业甲取得的境内外所得总额=500+2400=2900 (万元)

企业甲总应纳税额=2900×25%=725 (万元)

抵免限额=725×500/2900=125 (万元)

6)境外所得税总额=96+808×50%×10%=136.4 (万元)

则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实际抵免额为125万元。

【真题新解】

1)居民企业可以就其取得的境外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

2)这里不适用间接抵免的优惠政策

理由:第二层是指单一第一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且由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本条规定持股条件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

本题企业甲直接持有企业乙20%以上的股份,企业乙直接持有企业丙20%以上的股份,但企业甲间接持有企业丙股份为15% 50%×30%),不足20%,不能适用间接抵免的优惠政策。

3)这里适用间接抵免的优惠政策

理由:第一层是指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

本题境内企业甲直接持有企业乙的股份超过20%,可以适用间接抵免的优惠政策。

4)企业乙的税后利润=1000-180-12=808 (万元)

应由企业甲负担的税款180+12)×808×50%/808=96 (万元)

5)企业甲取得的境外所得总额=808×50%+96=500 (万元)

企业甲取得的境内外所得总额=500+2400=2900 (万元)

企业甲总应纳税额=2900×25%=725 (万元)

抵免限额=725×500/2900=125 (万元)

6)境外所得税总额=96+808×50%×10%=136.4 (万元)

则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实际抵免额为125万元。

2.某上市公司高级工程师王先生2015年度取得个人收入项目如下:

1)扣除“五险一金”后的每月工资9800 12月份取得年终奖72000元。

2)从1 1 日起出租两居室住房用于居住,扣除相关税费后的每月租金所得6000

全年共计 72000元。1231 日出租另一套三居室住房预收2016年上半年租金42000 元。

3日对2014 1月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30000股行权,每股施权价 8 元,行权当日该股票的收盘价为 15元。

41026 日通过拍卖市场拍卖祖传字画一幅,拍卖收入56000元,不能提供字画原值凭据。

511月因实名举报某企业的污染行为获得当地环保部门奖励20000元,同时因其参与的一项技术发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分得奖金50000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部分)

   级数         全月含税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 1500元的                     3                   0

     2         超过 1500-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9000 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 9000-35000 元的部分                25                1005

要求:

1)计算全年工资所得和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出租两居室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股票期权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拍卖字画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回答王先生11月获得的奖金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简要说明理由。

6)回答王先生在2016年初对 2015年度取得的所得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在“财产租赁所得”项目下应填报的所得数额。

【答案及解析】

1)每月工资9800-3500)×20%-555=705 (元)

全年工资应纳税总额=705×12=8460 (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商数=72000÷12=6000 (元)

适用2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555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2000×20%-555=13845 (元)

合计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13845+8460=22305 (元)

2)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1-20%)×10%×12=5760 (元)

3)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15-8)×30000/12×25%-1005]×12=40440 (元)

4)应纳的个人所得税=56000×3%=1680 (元)

5)应纳税额为0,个人举报、协查违法行为获得的奖金免税,取得国家颁发的国家科学进步奖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税。

6)所得额=6000×12+42000=114000 (元)。

【真题新解】

1)每月工资应纳税额9800-3500)×20%-555=705 (元)

全年工资应纳税总额=705×12=8460 (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商数=72000÷12=6000 (元)

适用2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555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2000×20%-555=13845 (元)

合计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13845+8460=22305 (元)。

2)个人出租住房,适用1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应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1-20%)×10%×12=5760 (元)

【提示】根据营改增的相关规定,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3)本小问考查的是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15-8)×30000/12×25%-1005]×12=40440 (元)。

4)个人拍卖财产所得,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的个人所得税=56000×3%=1680 (元)。

5)应纳税额为0,个人举报、协查违法行为获得的奖金免税,取得国家颁发的国家科学进步奖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税。

6)在“财产租赁所得”项目下填报的数额不得减除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本题中只提供了扣除税费后的月租金 6000元,所以本小问按照6000元计算);对于纳税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应填报的所得额=6000×12+42000=114000 (元)。

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月经营状况如下:

1)生产食用酒精一批,将其中的50%用于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10万元、税额 1.7万元。

2)将剩余50%的食用酒精作为酒基,加入食品添加剂调制成38度的配制酒,当月全部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18万元、税额3.06 万元。

3)配制葡萄酒一批,将10%的葡萄酒用于生产酒心巧克力,采用赊销方式销售、不含税总价为20 万元,货已经交付,合同约定 1031 日付款。

4)将剩余90%的葡萄酒装瓶对外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6 万元、税额6.12 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企业当期通过认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万元,消费税税率为 1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业务(4)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该企业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

1)应纳税额为0,酒精不属于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

2)应纳的消费税=18×10%=1.8 (万元)

3)应纳的消费税=36÷90%×10%×10%=0.4 (万元)

4)应纳的消费税=36×10%=3.6 (万元)

5)应纳的增值税=1.7+3.06+6.12-8=2.88 (万元)。

【真题新解】

1)应纳税额为0,酒精不属于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2)以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的配制酒,按“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应纳的消费税=18×10%=1.8 (万元)。

3)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需要缴纳消费税。应纳的消费税=36÷90%×10%×10%=0.4 (万元)。

4)应纳的消费税=36×10%=3.6 (万元)。

5)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所以销售酒心巧克力于10月计算销项税额。应纳的增值税=1.7+3.06+6.12-8=2.88 (万元)。

4. (根据2017年教材第 3 问涉及知识点已过时)2016 3 月,某县税务机关拟对辖区内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资料如下: 12013月以 18000万元协议购买用于该房地产项目的一宗土地,并缴纳了契税。(22014 3 月开始动工建设,发生开发成本6000 万元,小额贷款公司开具的贷款凭证显示利息支出3000 万元(按照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为2000 万元)。  32015 12月该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金600 万元,未开具发票。(42016 1月该项目已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90%,共计取得收入54000 万元,可售建筑面积的 10%以成本价出售给本企业职工。(5)该企业已按照2%的预征率预缴土地增值税108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3%。)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简要说明税务机关要求该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理由。

2)计算该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3)计算该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4)计算该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5)计算该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题目问法不严谨该项目对外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90%,剩余10%以成本价出售给职工,相当于该项目全部销售,属于企业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范围)

2)契税应纳税额=18000×3%=540 (万元)

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18000+540=18540 (万元)

3)转让收入=54000/90%=60000 (万元)

准予扣除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60000×5%×(1+5%+3%+2%=3300 (万元)

4)开发成本=6000-600=5400 (万元)

开发费用=2000+ 18540+5400)×5%=3197 (万元)

加计扣除金额5400+18540)×20%=4788 (万元)

扣除项目合计=18540+5400+3197+3300+4788=35225 (万元)

5)土地增值额=54000÷90%-35225=24775 (万元)

增值率=24775/35225×100%=70.33%

应纳的土地增值税=24775×40%-35225×5%=8148.75 (万元)

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8148.75-1080=7068.75 (万元)。

【真题新解】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题目问法不严谨该项目对外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90%,剩余10%以成本价出售给职工,相当于该项目全部销售,属于企业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范围)

2)契税应纳税额=18000×3%=540 (万元)

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18000+540=18540 (万元)

3)转让收入=54000/90%=60000 (万元)

准予扣除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60000×5%×(1+5%+3%+2%=3300 (万元)

4)开发成本=6000-600=5400 (万元)

开发费用=2000+ 18540+5400)×5%=3197 (万元)

加计扣除金额5400+18540)×20%=4788 (万元)

扣除项目合计=18540+5400+3197+3300+4788=35225 (万元)

5)土地增值额=54000÷90%-35225=24775 (万元)

增值率=24775/35225×100%=70.33%,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应纳的土地增值税=24775×40%-35225×5%=8148.75 (万元)

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8148.75-1080=7068.75 (万元)。

【提示】2016 5  1 日全面营改增之后,转让办公楼不再缴纳营业税,而是要缴纳增值税,且其不得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对应的城建税及附加仍可税前扣除。按照当前政策假设该企业转让办公楼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则应缴纳的增值税=60000÷(1+5%)×5%=2857.14 (万元),应缴纳的城建税及附加=2857.14×(5%+3%+2%=285.71 (万元)。该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18540+5400+3197+285.71+4788=32210.71 (万元)。土地增值额=60000-2857.14-32210.71=24932.15 (万元)

增值率=24932.15/32210.71×100%=77.40%,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为5%,应纳土地

增值税=24932.15×40%-32210.71×5%=8362.32 (万元)。

 

四、综合题 (本题型共小题31分。涉及计算的,要求列出计算步骤。)

1. (根据2017年教材第 1 问涉及知识点已过时)某市服装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度取得销售收入40000 万元、投资收益 1000万元。发生销售成本28900 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 1800万元,管理费用3500 万元、销售费用4200 万元、财务费用1300万元,营业外支出200 万元,企业自行计算实现年度利润总额 1100万元。2016年初聘请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以下问题:

1)收入、成本中包含转让旧办公楼合同记载的收入1300万元、成本700万元(其中土地价款 200 万元),但未缴纳转让环节的相关税费,经评估机构评估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为1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5成。

2月中旬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属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范围)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36 万元,进项税额6.12 万元,当月投入使用,企业将其费用一次性计入了成本扣除。

3)接受非股东单位捐赠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 万元,进项税额5.1 万元,直接记入了“资本公积”账户核算。

4)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用130万元。

5)成本、费用中含实发工资总额1200万元、职工福利费 18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28 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0 万元。

6)投资收益中含转让国债收益85 万元,该国债购入面值72万元,发行期限3年,年利率 5%,转让时持有天数为700天。

7)营业外支出中含通过当地环保部门向环保设施建设捐款180万元并取得合法票据。 (其他相关资料,假设税法规定安全专用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不考虑残值,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7%,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0.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旧办公楼销售环节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

2)计算专用设备投入使用当年应计提的折旧费用。

3)计算该企业2015年度的会计利润总额。

4)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转让国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该企业2015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9)计算该企业2015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

1)营业税=1300×5%=65 (万元)

城建税及附加=65×(7%+3%+2%=7.8 (万元)

印花税=1300×0.5=0.65 (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200+1000×50%+0.65+65+7.8=773.45 (万元)

增值额=1300-200-1000×50%-0.65-65-7.8=526.55 (万元)

增值率=526.55/773.45×100%=68.08%

土地增值税=526.55×40%-773.45×5%=171.95 (万元)

合计=65+7.8+0.65+171.95=245.4 (万元)

2)折旧费用=36/10/12×4=1.2 (万元)

3)利润总额=1100-245.4-1.2+36+30+5.1=924.5 (万元)

4)限额1=40000×5=200 (万元);限额2=130×60%=78 (万元)

纳税调增=130-78=52 (万元)

5)职工福利费:1200×14%=168 (万元),调增=180-168=12 (万元)

工会经费:1200×2%=24 (万元),调增=28-24=4 (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1200×2.5%=30,调增=40-30=10 (万元)

共计调增=12+4+10=26 (万元)

6)转让国债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72×5%×3×700/ 365×3=6.90 (万元)

7)捐赠扣除限额=924.5×12%=110.94 (万元),实际支出180万元,应调整应纳税所得

=180-110.94=69.06 (万元)

8)应纳税所得额=924.5+52+26-6.90+69.06=1064.66 (万元)

9)应缴企业所得税=1064.66×25%-36×10%=262.57 (万元)。

【真题新解】

1)营业税=1300×5%=65 (万元)

城建税及附加=65×(7%+3%+2%=7.8 (万元)

印花税=1300×0.5=0.65 (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200+1000×50%+0.65+65+7.8=773.45 (万元)

增值额=1300-200-1000×50%-0.65-65-7.8=526.55 (万元)

增值率=526.55/773.45×100%=68.08%,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土地增值税=526.55×40%-773.45×5%=171.95 (万元)

合计=65+7.8+0.65+171.95=245.4 (万元)

【提示】2016 5  1 日全面营改增之后,转让办公楼不再缴纳营业税,而是要缴纳增值税,且其不得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对应的城建税及附加仍可税前扣除。

按照当前政策,假设该企业转让办公楼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则应缴纳的增值税=1300÷ 1+5%)×5%=61.90 (万元),应缴纳的城建税及附加=61.90×(7%+3%+2%=7.43 (万元)。该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200+1000×50%+0.65+7.43=708.08 (万元)。土地增值额=1300-61.90-708.08=530.02 (万元)增值率=530.02/708.08×100%=74.85%,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为5%,应纳土地增值税=530.02×40%-708.08×5%=176.60 (万元)。

除增值税以外的税金合计=7.43+0.65+176.6=184.68 (万元)

2)折旧费用=36/10/12×4=1.2 (万元)

3)利润总额=1100-184.68-1.2+36+30+5.1=985.22 (万元)

4)限额1=40000×5=200 (万元);限额2=130×60%=78 (万元)

纳税调增=130-78=52 (万元)

5)职工福利费:1200×14%=168 (万元),调增=180-168=12 (万元)

工会经费:1200×2%=24 (万元),调增=28-24=4 (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1200×2.5%=30,调增=40-30=10 (万元)

共计调增=12+4+10=26 (万元)

6)转让国债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72×5%×3×700/ 365×3=6.90 (万元)

7)捐赠扣除限额=985.22×12%=118.23 (万元),实际支出18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0-118.23=61.77 (万元)

8)应纳税所得额=985.22+52+26-6.90+61.77=1118.09 (万元)

9)应纳企业所得税=1118.09×25%-36×10%=275.92 (万元)。

2.位于市区的某动漫软件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 7月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一台机器设备,国外买价折合人民币640000元,运抵我国入关地前支付的运费折合人民币42000 元、保险费折合人民币 38000元,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 16000元,税额 1760元。

2)支付给境外某公司特许权使用费,扣缴相应税款并取得税收缴款凭证,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费的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元(含按税法规定应由该动漫软件公司代扣代缴的税款)。

3)购进一辆小汽车自用,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车辆金额为190000元、装饰费 10000元,税额合计 34000元。

4)支付公司员工工资300000元,支付办公用矿泉水水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金额 5000元、税额850 元。

5)将某业务单元的实物资产以及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出,收取转让款5000000元。

6)销售自行开发的动漫软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0000 元,销售额中有800000 元尚未开具发票。(其他相关资料,进口机器设备关税税率为12%。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比对认证。期初留抵税额为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进口关税。

2)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3)计算业务(2)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4)分别计算业务(2)应代扣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5)计算业务(2)应代扣代缴的预提所得税。

6)计算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

7)计算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8)计算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9)分别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含代扣代缴的税款)。

10)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答案及解析】

1)进口关税640000+42000+38000)×12%=86400 (元)

2)进口增值税640000+42000+38000)×(1+12%)×17%=137088 (元)

3)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1000000/ 1+6%)×6%=56603.77 (元)

4)应代扣代缴的城建税=56603.77×7%=3962.26 (元)

应代扣代缴的教育费附加=56603.77×3%=1698.11 (元)

应代扣代缴的地方教育附加=56603.77×2%=1132.08 (元)

5)应代扣代缴的预提所得税=1000000/ 1+6%)×10%=94339.62 (元)

6)增值税进项税额=137088+1760+56603.77+34000+850=230301.77 (元)

7)增值税销项税额=4000000×17%=680000 (元)

8)增值税应纳税额=680000-230301.77=449698.23 (元)

即征即退税款=449698.23-4000000×3%=329698.23 (元)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449698.23-329698.23=120000 (元)

9)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449698.23×7%=31478.88 (元)

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449698.23×3%=13490.95 (元)

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449698.23×2%=8993.96 (元)

10)车辆购置税190000+10000)×10%=20000 (元)。

【真题新解】

1)进口关税640000+42000+38000)×12%=86400 (元)

2)进口增值税640000+42000+38000)×(1+12%)×17%=137088 (元)

3)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1000000/ 1+6%)×6%=56603.77 (元)

4)应代扣代缴的城建税=56603.77×7%=3962.26 (元)

应代扣代缴的教育费附加=56603.77×3%=1698.11 (元)

应代扣代缴的地方教育附加=56603.77×2%=1132.08 (元)

5)应代扣代缴的预提所得税=1000000/ 1+6%)×10%=94339.62 (元)

6)增值税进项税额=137088+1760+56603.77+34000+850=230301.77 (元)

7)增值税销项税额=4000000×17%=680000 (元)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税应纳税额=680000-230301.77=449698.23 (元)

即征即退税款=449698.23-4000000×3%=329698.23 (元)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449698.23-329698.23=120000 (元)

9)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449698.23×7%=31478.88 (元)

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449698.23×3%=13490.95 (元)

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449698.23×2%=8993.96 (元)

10)车辆购置税190000+10000)×10%=20000 (元)。

发布日期:2018-11-28 浏览: 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