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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考试

                                           

                    201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专业阶段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

1.下列关于法律渊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依法修改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

B.部门规章可以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C.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人民政府对地方性事务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D.除最高人民法院外,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解释法律

【答案】A

【解析】(1)选  A: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对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2)选  B: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3)选  C:地方性法规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而非地方人民政府)制定;(4)选  D: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

2.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诉讼时效中止法定事由的是(  )。

A.申请仲裁

B.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C.申请宣告义务人死亡

D.申请支付令

【答案】B

【解析】(1)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有两类:一是不可抗力;二是其他障碍。此处的其他障碍包括:①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②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③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④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2)选  ACD: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提起诉讼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下列事项均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效力:①申请仲裁;②申请支付令;③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④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⑤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⑥申请强制执行;⑦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⑧在诉讼中主张抵销;⑨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3.甲、乙、丙三兄弟共同继承一幅古董字画,由甲保管。甲擅自将该画以市场价出卖给丁并已交付,丁对该画的共有权属关系并不知情。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丁取得该画的所有权,但须以乙和丙均追认为前提

B.无论乙和丙追认与否,丁均不能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C.无论乙和丙追认与否,丁均可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D.经乙和丙中一人追认,丁即可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答案】C

【解析】(1)由于甲、乙、丙三人为兄弟关系,三人对该画的共有应推定为共同共有。(2)甲处分该画未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属于无权处分。(3)丁对该画的共有权关系并不知情,属于善意第三人,该画以市场价格出卖并已交付,丁有权主张善意取得该画的所有权;而物权的善意取得属于原始取得,只要符合法定构成要件即可主张,无需考虑原权利人的意愿。

4.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对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时,下列处理规则中,正确的是(  )。

A.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工程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

B.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开始使用之日为竣工日期

C.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工程封顶之日为竣工日期

D.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答案】D

【解析】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选  A错误);(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选D正确);(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选  BC错误)。

5.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有效承诺的是(  )。

A.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承诺函后,随即又发出一份函件表示收回承诺,两封函件同时到达要约人

B.受要约人在承诺期内发出承诺,正常情形下可如期到达要约人,但因连日暴雨致道路冲毁,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已超过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承诺通知后未作任何表示

C.受要约人发出表示承诺的函件时已超过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后未作任何表示

D.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回函表示:“若价格下调5%,我司即与贵司订立合同。”

【答案】B

【解析】(1)选  A: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该承诺已被成功撤回,不生效;(2)选  B:属于迟到的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承诺为有效承诺;(3)选  C:属于迟延的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承诺应视为新要约;(4)选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其中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6.乙承租甲的房屋,约定租赁期间为201511日至20161231日。经甲同意,乙将该房屋转租给丙,租赁期间为201561日至2016531日。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有权直接向丙收取租金

B.甲和乙之间的租赁合同在转租期内失效

C.甲有权解除乙和丙之间的转租合同

D.若丙对房屋造成损害,甲有权向乙主张赔偿

【答案】D

【解析】(1)选  AB: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在本题中,乙经甲同意转租,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而甲、丙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甲只能根据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向乙收取租金;(2)选  C: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选  D: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时,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7.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四人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B.甲以房屋作价30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5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50万元出资

C.丙、丁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合伙企业名称为“环宇商贸有限公司”

【答案】C

【解析】(1)选  A:丙是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2)选  B: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丙是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3)选C: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有限合伙人是否可以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法律并不作强制性规定,由合伙协议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所以,合伙协议约定“丙、丁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是普通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得作出例外的约定;(4)选  D: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而不能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8.某普通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人拟将其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企业以外的人,但合伙协议对该事项的决定规则未作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事项决定规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须其他合伙人半数以上同意

B.须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C.须其他合伙人2/3以上同意

D.须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答案】B

【解析】(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2)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9.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出资形式中,只能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价值评估办法的是(  )。

A.实物

B.土地使用权

C.知识产权

D.劳务

【答案】D

【解析】(1)选  ABC: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2)选  D: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10.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时,企业财产首先应当清偿或支付的是(  )。

A.所欠税款

B.所欠银行借款

C.所欠职工工资

D.清算费用

【答案】D

【解析】合伙企业的财产支付“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后的清偿顺序依次为:(1)合伙企业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2)缴纳所欠税款;(3)清偿债务。

1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但该一人公司可以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B.一人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

C.一人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D.一人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答案】B

【解析】(1)选  A: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而且该一人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2)选  C:有关一人公司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的规定,已经于《公司法》2013年修正时取消;(3)选  D:一人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股东对公司债务通常只承担有限责任。只有当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时,股东才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2.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37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1648日,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称“高管”)持股事项的议案中包含下列内容。其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B.董事、高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决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后可以对外自由转让

C.董事、高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决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后可以内部自由转让

D.董事、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

【答案】A

【解析】(1)选  BC: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201637日~201737日)不得转让;(2)选  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上述25%转让比例的限制。

1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股东要求司法解散公司的正当理由的是(  )。

A.公司最近3年未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严重受损,且无其他途径解决

B.公司连续3年亏损,累计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2

C.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但不分红

D.公司无故拒绝股东查询公司会计账簿

【答案】A

【解析】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有:(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①选  B:如果该情形发生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②选  C:如果该情形发生于有限责任公司,对不分红决议投了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③选  D:如果该情形发生于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侵犯股东知情权,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股东直接诉讼。

14.某有限责任公司有甲、乙、丙三名股东。甲、乙各持8%的股权,丙持84%的股权。丙任执行董事,乙任监事。甲发现丙将公司资产以极低价格转让给其妻开办的公司,严重损害了本公司利益,遂书面请求乙对丙提起诉讼。乙碍于情面予以拒绝。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要求丙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B.甲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丙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公司损失

C.甲可以以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失灵、公司和股东利益严重受损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

D.甲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从而退出公司

【答案】B

【解析】(1)选A:代表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甲持股8%10%)、1/3 以上的董事(甲非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甲非监事)有权提议召开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2)选B:从股东资格上考虑,本题是有限责任公司,任何股东均有资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从程序上考虑,甲已经先请求监事乙起诉,而乙拒绝,甲符合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3)选C:“内部监督机制失灵”不是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事由。(4)选D:本题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异议股权回购的适用情形。

15.证券监管部门调查发现,1年前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甲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并对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乙系甲公司董事长。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就甲公司虚假陈述行为所致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无论乙有无过错,均须承担赔偿责任

B.只有当投资者证明乙有过错时,乙才承担赔偿责任

C.乙须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D.无论乙有无过错,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过错推定责任)。

16.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下列关于该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和表决规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股东大会会议应当以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举行

B.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即可通过

C.与重组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D.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足5%的股东的投票情况无须单独统计或披露

【答案】C

【解析】(1)选A:上市公司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或者其他合法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2)选B: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选  C: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与本公司股东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4)选D: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应当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17.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案件诉讼费用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破产申请人预先支付

B.由全体债权人按比例分担

C.从债务人财产中随时拨付

D.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分担

【答案】C

【解析】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属于破产费用,依法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8.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行为人中,其签章不符合票据法规定可导致票据无效的是(  )。

A.出票人

B.保证人

C.背书人

D.承兑人

【答案】A

【解析】(1)选  A: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的,票据无效;(2)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签章的效力。

19.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商业类和公益类国有企业的相关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

B.商业类国有企业须保持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

C.商业类国有企业均须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D.公益类国有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均由政府调控

【答案】A

【解析】(1)选  BC: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参股,加大改制上市力度,着力推进整体上市。(2)选  D:公益类国有企业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可以由政府调控。

20.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代表国家行使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是 (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C.国家主席

D.国务院

【答案】D

【解析】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

21.甲公司在相关市场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从201231日起,甲公司凭借其市场支配地位,持续从事不公平的垄断高价行为。201631日,该滥用行为的受害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甲公司赔偿损失。甲公司提出,其滥用行为始于2012年,开始之时,乙公司即知情,直至今日才提出损害赔偿,2年诉讼时效已过。下列关于本案损害赔偿的表述中,符合反垄断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诉讼时效已过,甲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乙公司损失

B.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全部经济损失的50%

C.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自201431日以来的经济损失

D.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全部经济损失

【答案】C

【解析】原告起诉时被诉垄断行为已经持续超过2年,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损害赔偿应当自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即自201431日以来的经济损失)。

22.根据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进出口货物,我国实行的管理方式是(  )。

A.配额管理

B.自由进出口管理

C.备案登记管理

D.许可证管理

【答案】A

【解析】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限制进出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其他限制进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管理。

23.某省属企业拟实施一项境外投资项目,中方投资额2.5亿美元,项目所在国家系敏感国家。下列表述中,符合涉外经济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该项目应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B.该项目应报该省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C.该项目应报该省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D.该项目应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答案】D

【解析】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额20亿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改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

24.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负责对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的境外投资额度进行管理的机构是(  )。

A.财政部

B.国家外汇管理局

C.国家发展改革委

D.证监会

【答案】B

【解析】(1)选  B: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QDII机构境外投资额度、账户及资金汇兑管理等。(2)选  D:根据职责分工,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各自监管范围内金融机构境外投资业务的市场准入,包括资格审批、投资品种确定以及相关风险管理。

 

二、多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14小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所有答案,用鼠标点击正确的选项,每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

1.甲、乙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乙之间的下列约定中,能够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的有(  )。

A.甲将房屋出租给乙

B.二人此生不离不弃

C.二人共进晚餐

D.甲送给乙一部手机

【答案】AD

【解析】选 BD: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但并非所有的社会关系均属于法律关系,如友谊关系、爱情关系等。

 2.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

A.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B.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投资开发,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C.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D.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0%以上的

【答案】ABC

【解析】选 D: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3.甲为庆祝好友乙60岁生日,拟赠与其古董瓷瓶一只。但双方约定,瓷瓶交付乙后,甲可以随时借用该瓷瓶。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瓷瓶交付乙前,甲不得撤销赠与

B.瓷瓶交付乙后,若被鉴定为赝品,乙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

C.瓷瓶交付乙后,若甲请求借用时被乙拒绝,甲可以撤销赠与

D.瓷瓶交付乙前,若甲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答案】CD

【解析】(1)选  A: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2)选  B:如果甲订立赠与合同时并不知道该瓷瓶是赝品,乙无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3)选  C: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4)选  D: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4.某普通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吸收甲入伙。甲入伙前合伙企业已负债20万元。甲入伙1年后退伙,在此期间合伙企业新增负债10万元。甲退伙后半年,合伙企业解散,以企业全部财产清偿债务后,尚有80万元债务不能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承担清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2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对入伙后至合伙企业解散时新增的6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甲对合伙企业解散后尚未清偿的全部8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甲对担任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新增的1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AD

【解析】(1)选  A: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选  BCD: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本题中,甲担任合伙人期间新增的10万元债务属于基于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甲退伙后,合伙企业进一步发生的50万元债务(题目已经交代“甲退伙后半年,合伙企业解散,以企业全部财产清偿债务后,尚有80万元债务不能清偿”,也就是说,甲退伙后到合伙企业解散之前,合伙企业新增了50万元债务,该债务和甲没有关系),甲不承担责任。

5.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执业风险防范措施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企业可以选择建立执业风险基金或者办理职业保险

B.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

C.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

D.企业应当从其经营收益中提取相应比例资金作为执业风险基金

【答案】BCD

【解析】选 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6.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的下列决议中,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

A.修改公司章程

B.决定利润分配方案

C.对外提供担保

D.增加注册资本

【答案】AD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下列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修改公司章程(选  A);(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选  D);(3)公司合并、 分立、解散;(4)变更公司形式。

7.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列文件中,股东有权查阅的有(  )。

A.公司债券存根

B.股东名册

C.董事会会议决议

D.公司会计账簿

【答案】ABC

【解析】(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8.甲乙丙丁拟设立一家贸易公司,委派丙负责租赁仓库供公司使用,因公司尚未成立,丙以自己的名义与戊签订仓库租赁合同。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仓库租赁合同义务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若贸易公司未能成立,戊可请求丙承担合同义务

B.贸易公司成立后,戊仍可请求丙承担合同义务

C.贸易公司成立后,对租赁合同明确表示承认的,戊可请求贸易公司承担合同义务

D.贸易公司一经成立,戊即可请求该公司承担合同义务

【答案】ABC

【解析】(1)选  AB: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对相对人而言,合同中载明的主体是发起人,所以原则上应当由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不论公司最终成立与否)。(2)选  CD:公司成立后,对以发起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9.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汇票上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有(  )。

A.汇票金额

B.收款人名称

C.付款日期

D.出票日期

【答案】ABD

【解析】(1)选  ABD:汇票上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和出票人签章。(2)选C: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

10.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出资企业的有(  )。

A.国有独资企业

B.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C.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D.国有独资公司

【答案】ABCD

【解析】国家出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和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11.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执法机构认定非价格性“其他协同行为”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  )。

A.经营者的市场行为是否具有一致性

B.相关市场的结构情况、竞争状况、市场变化情况、行业情况

C.经营者能否对一致行为作出合理解释

D.经营者之间是否进行过意思联络或者信息交流

【答案】ABCD

【解析】认定非价格性其他协同行为,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经营者的市场行为是否具有一致性;(2)经营者之间是否进行过意思联络或者信息交流;(3)经营者能否对一致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4)相关市场的结构情况、竞争状况、市场变化情况、行业情况等。

12.下列行为中,违反我国《反垄断法》的有(  )。

A.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行业的国有企业之间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    B.具有竞争关系的境内企业就固定商品出口价格达成的垄断协议

C.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外实施的对中国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或限制效果的垄断行为

D.农业生产者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行为

【答案】AC

【解析】(1)选  A:对于铁路、石油、电信、电网、烟草等重点行业,国家通过立法赋予国有企业以垄断性经营权,但如果这些国有垄断企业从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或者从事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同样应受《反垄断法》的规制。(2)选  B:属于出口卡特尔,予以豁免。(3)选  C: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可以适用我国的《反垄断法》。(4)选D:《反垄断法》对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排除适用。

13.根据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特别提款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特别提款权是一种货币

B.加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标志着人民币完全实现了可自由兑换

C.特别提款权的“货币篮”由5种货币组成

D.特别提款权本身具有价值

【答案】CD

【解析】(1)选  A:特别提款权本身不是货币;(2)选  BC:人民币“入篮”后,成为与美元、欧元、日元、英镑并列的第5种可自由使用货币,但人民币并非可自由兑换货币(资本项目下还存在限制);(3)选  D:特别提款权本身有价值,其“币值”由货币篮组成货币的币值按各自权重计算并加总而成。

14.根据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企业形式中,可以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组织形式的有(  )。

A.个人独资企业

B.股份有限公司

C.有限责任公司

D.合伙企业

【答案】BC

【解析】广义上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包括:(1)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2)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三、案例分析题 (本题型共4小题55分,其中一道小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者英文解答,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要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60分。)

1.(本小题10分,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最高得分为15分。)

201631日,为支付工程款项,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甲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691日,甲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41日,B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用于支付买卖合同价款。后因C公司向B公司出售的合同项下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51日,C公司为支付广告费,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D公司负责人知悉BC公司之间合同纠纷的详情,对该汇票产生疑虑,遂要求C公司的关联企业E公司与D公司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约定,E公司就C公司对D公司承担的票据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E公司未在汇票上记载有关保证事项,亦未签章。61日,D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以偿还所欠F公司的租金。92日,F公司持该汇票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A公司资信状况不佳、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付。F公司遂向BD公司追索。B公司以C公司违反买卖合同为由,对F公司的追索予以拒绝,D公司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后,分别向BE公司追索,B公司仍以C公司违反买卖合同为由,对D公司的追索予以拒绝,E公司亦拒绝。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银行的拒付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B公司拒绝F公司追索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B公司拒绝D公司追索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D公司能否要求E公司承担票据责任?能否依保证合同要求E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1)甲银行的拒付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无对价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在本题中,出票人A公司账户余额是否足以支付票款、资信情况如何,只能用于解决A公司与甲银行之间的纠纷,甲银行无权以此为由拒绝向持票人F公司付款。(或者:因为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不论出票人账户余额是否足以支付票款、资信情况如何。)(2B公司拒绝F公司追索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无对价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在本题中,F公司有偿取得票据,且对B公司与C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并不知情,B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3B公司拒绝D公司追索的理由成立。根据规定,如果持票人明知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仍然受让票据权利的,票据债务人可以该事由对抗持票人。在本题中,D公司明知B公司与C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而受让票据,B公司可以该理由拒绝D公司的追索。(4)①D公司无权要求E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②D公司有权依保证合同要求E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虽不属于票据保证,但可以具有民法上的保证的效力。

2.(本小题10分。)

人民法院于2015115日受理了债权人提出的针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法院向A公司送达受理裁定,并要求其在15日内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有关资料,A公司以企业管理不善、资料保存不全为由拒绝。管理人在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时发现下述情况:(120151月,A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台机床,B公司验货后,将机床暂存于A公司库房。双方约定,在B公司付清全部价款前,A公司保留机床所有权。201510月,B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但尚未提货。(220152月,A公司向C银行借款20万元,由D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A公司未能清偿,C银行已就2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同时要求D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D公司遂向管理人预先申报此笔债权,遭到拒绝。在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进行表决时,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的债权人共计30人(全体债权人人数为45人),债权额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其中赞成的为28人,代表债权额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45%。在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破产宣告前,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以债权人名义提出对A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拒不提交相关材料,人民法院可对其采取何种处罚措施?

2A公司销售给B公司的机床是否属于债务人财产?并说明理由。

3)管理人拒绝D公司预先申报债权,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债权人会议关于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表决结果,是否达到通过表决方案的法定最低比例要求?并说明理由。

5)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是否有权提出重整申请?

【答案】

1)人民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

2A公司销售给B公司的机床不属于债务人财产。因为人民法院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前,B公司已经付清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项下的全部价款,机床所有权按约定转移至B公司,不应认定为A公司的债务人财产。

【难点解析】案情提到“出售时B公司已经完成验货,但将机床暂存于A公司库房,至破产申请受理时尚未提货”,那么本案动产所有权变动的核心要件—— “交付”是否已经完成?其实,本案存在两个法律关系,一为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关系,二为保管合同关系。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意义上的交付已于B公司验货时完成,而保管合同意义上的交付至破产申请受理时尚未完成。也就是说,A公司是基于保管合同以保管人身份(而非所有权人身份)而占有该机床。 (或者:根据规定,债务人基于保管关系占有他人的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在本题中,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意义上的交付已于B公司验货时完成,A公司继续占有该机床是基于B公司的委托保管,该机床不应认定为A公司的财产。)(3)管理人拒绝D公司预先申报债权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对于保证债权,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保证人(D公司)不能再申报债权。(4)债权人会议关于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表决结果,未达到法定最低比例要求。根据规定,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作出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在本题中,赞成该决议的人数为28人,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但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仅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45%(不足1/2)。(5)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无权提出重整申请。根据教材观点,社会保险机构享有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权,但不宜享有重整申请权;因为社会保险机构依法定职责不能在重整程序中主动作出债权减免的让步,不能为重整作出实质贡献。

3.(本小题17分。)

201435日,机床生产商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机床20台,每台20万元。乙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欲向丙银行贷款400万元,并与甲公司约定:“仅在乙公司的400万元银行借款于201462日前到账时,机床买卖合同始生效。”201442日,乙公司与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以其自有房屋一套为丙银行设定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直至616日,乙公司始获得丙银行发放的3个月短期贷款400万元。617日,乙公司请求甲公司履行机床买卖合同,甲公司以合同未生效为由拒绝。同年52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丁公司出售机床5台,每台21万元;甲公司应于2014711日前交付机床,交付机床的同时,丁支付货款。”620日,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拟从甲公司购入的5台机床以每台22万元的价格转售给乙公司。双方约定于712日交货付款。65日,甲公司的债权人戊公司要求其清偿到期债务100万元。甲公司遂将对丁公司的合同债权让与戊公司用于抵债,并通知丁公司;丁公司表示反对。711日,甲公司欲向丁公司交付机床,同时要求丁公司将货款支付给戊公司。丁公司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甲公司遂停止交付机床。712日,乙公司请求丁公司交付机床,丁公司无货可交。720日,乙公司另行购得机床5台,共计花费120万元。728日,乙公司请求丁公司赔偿其另行购买机床多花费的10万元。916日,乙公司无法偿还丙银行到期贷款,丙银行要求实现在乙公司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权。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有义务向乙公司交付机床?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与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丁公司反对甲公司将债权转让给戊公司,该债权转让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丁公司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甲公司是否有权停止向丁公司交付机床?并说明理由。

5)乙公司是否有权请求丁公司赔偿其另行购买机床多花费的10万元?并说明理由。

6)丙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

1)甲公司无义务向乙公司交付机床。根据规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在本题中,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为“乙公司的银行借款于201462日前到账”,但乙公司的银行借款至616日才到账,不满足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机床买卖合同未生效,甲公司无需交付机床。

2)乙公司与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根据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3)甲公司对戊公司的债权转让有效。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无需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生效。在本题中,甲公司向戊公司转让债权无需取得债务人丁公司的同意,其通知丁公司后,该债权转让即对丁公司产生法律效力。

4)甲公司有权停止向丁公司交付机床。根据规定,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在本题中,甲公司和丁公司的买卖合同约定“交付机床的同时支付货款”,那么,丁公司拒绝支付货款时,甲公司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停止交付机床。

5)乙公司有权请求丁公司赔偿其另行购买机床多花费的10万元。根据规定,以赔偿损失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在本题中,丁公司违约后,乙公司另行购买机床多花费的10万元属于因丁公司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有权要求丁公司赔偿。

6)丙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根据规定,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在本题中,乙公司以房屋抵押并未办理抵押登记,丙银行的抵押权未设立,无权要求实现抵押权。

 4.(本小题18分。)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8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720日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816日和9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3日,乙公司已经成为甲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甲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915日,甲公司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111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甲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1)甲公司拟向丁公司发行新股,购买丁公司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公司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甲公司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8%。甲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到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12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2015115日,乙公司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公司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20151120日,甲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公司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81日至3日,戊公司和辛公司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甲公司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公司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戊、辛公司在收购甲公司股份时,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在收购甲公司股份时,存在哪些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关于权益变动披露规定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3)丁公司与甲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的三项内容中,哪些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2015111日董事会会议的到会人数是否符合公司法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52015111日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说明理由。

6)人民法院应否受理乙公司的起诉?并说明理由。

【答案】

1)乙、戊、辛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根据规定,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事实,构成一致行动;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在本题中,戊、辛两公司与乙公司事先达成一致协议,同意无条件按照乙公司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乙、戊、辛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2201581日至3日,戊、辛公司继续收购甲公司股份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本题中,作为乙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戊公司和辛公司在乙公司履行通知、公告义务期间,不应买卖甲公司的股票。    2015816日和93日,乙公司分别增持甲公司5%股份未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之后,其所持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3)①此处的重点在于“9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②丁公司的股份锁定期仅为6个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少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具备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4)董事会的到会人数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5)董事会作出的决议不能通过。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全体董事共11人,对该项决议投赞成票的董事为5人,并未超过半数,该项决议不能获得通过。(6)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乙公司的起诉。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出股东代表诉讼。在本题中,乙公司自2015720日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至2015115日起诉时持股时间明显不足180日。

发布日期:2018-11-28 浏览: 798